环球焦点!格利尔更新招股书拟于近期登陆北交所,持续受益于下游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

近日北交所已过会企业格利尔(831641)在北交所官网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公司将于近期正式登陆北交所。

资料显示,格利尔是一家专业从事LED照明及磁性器件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磁性器件技术为支撑,广泛拓展照明、新能源、通信、工业控制、电声器件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公司已于9月28日通过了北交所上市委审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截止2022年6月底,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151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其中在照明技术方面,公司共拥有专利31项,其中包括智慧照明控制技术、电池管理系统、LED灯具高效散热技术等核心技术。在磁性器件方面,公司拥有8项专利,其中包括自动化绕线及测试技术、扁线立绕电感生产工艺、微逆变压器生产工艺、多磁芯变压器生产工艺、高频谐振变压 器的漏感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其中在照明业务板块,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格利尔已经成为库珀照明、OutsideIn等国际知名企业应急照明、健康照明等品牌产品的核心供应商之一。除此之外,公司还积极拓展了智慧路灯系统、景观照明工程、无线光频通信等解决方案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和运维服务能力。

磁性器件业务板块,公司磁性器件产品涵盖电感器、变压器等,广泛应用于照明、新能源、通信、工业控制、电声器件等新兴领域,公司还与锦浪科技、禾迈股份、ABL、动力源、伟创力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今年以来储能市场的火爆,格利尔的磁性器件业务收入也迎来了大爆发。

根据A股42家参与储能产业上下游的上市公司财报显示,前三季度42家储能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7613.26亿元,同比大增18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562.70亿元,同比大增190.77%

一般来说,完整的电化学储能系统主要由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构成。而作为储能变流器核心部件的电感器和变压器,在储能系统成本的占比约为10%~15%。意味着当储能电池需求量爆发之时,对电感器和变压器的需求也会同步增加。

根据格利尔2022年中报显示,公司2022上半年实现营收3.25亿元,同比增长55.92%;归母净利润3740.48万元,同比大增249.55%。其中来自于磁性器材的收入同比大增74.45%,同时毛利率也提升了31.48个百分点。

公司也在半年报中表示,上半年业绩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光伏、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对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的需求将持续扩大,磁性器件行业迎来快速增长。

可以预期到,随着未来光风锂电行业对电化学储能需求的持续高增长,未来公司磁性器材业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不过在业绩高速成长之下,公司的发展也并非没有隐患。在此前的北交所发审委审核会议上,发审委就对格利尔的多个关联交易问题表示关注并提出了问询。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对格利尔国际销售的定价原则,并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公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格利尔国际股东Zhengyu Yan是否存在销售定价的相关协议及约定,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向惠州华科购买房产存在抵押贷款的具体情况,且在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即向惠州华科支付大额购房款的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惠州华科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明确办理过户手续的确切时间,为确保发行人利益不受损害而采取的有效保障措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同时经营照明设备和磁性器件。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的历史沿革进一步说明形成两类业务的过程和原因,发行人现有资产、人员、技术等资源在两类业务之间的分配情况,以及相关资源能否支撑发行人同时经营两类业务。(2)结合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变化趋势等因素,进一步说明两类业务后续是否形成有所侧重的发展规划,照明和磁性材料未来可能的新应用场景及其预期规模。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文件,Zhengyu Yan持有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格利尔国际45%股权,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傲天鹏为Zhengyu Yan持股33.01%并担任董事(副董事长)的企业、爱特普为Zhengyu Yan持股32.50%并担任董事(副董事长)的企业、ToppowerInc(美国)为Zhengyu Yan控制的境外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持续发生关联交易。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傲天鹏、爱特普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2)发行人对傲天鹏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发行人对傲天鹏的议价能力,傲天鹏是否专门为发行人设立或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3)傲天鹏无法向发行人及时交货的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发行人向劲力能等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相关争议、纠纷。(4)格利尔国际与ToppowerInc共同租赁房屋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格利尔国际与ToppowerInc对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共同、混用办公场所的情形,是否存在相互代垫成本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形,共同租赁房屋是否对格利尔国际的独立性造成影响。(5)格利尔国际为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1202.47万元,而发行人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3643.91万元说明Zhengyu Yan的身份和背景,发行人与Zhengyu Yan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Zhengyu Yan在合资公司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Zhengyu Yan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资金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土地、房产。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子公司惠州格利尔于2021年7月21日与惠州华科明珠产业孵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科”)签署厂房购买合同,惠州格利尔以1079.42万元向惠州华科购买厂房。(2)2021年4月2日,发行人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高新”)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发行人向其购买坐落于徐州市铜山区新庄村昆仑路西、闽江路北面积为28764.10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公司已支付上述不动产转让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述不动产于2012年10月由杨某租赁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届满。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上述不动产依然由杨某实际使用。

请发行人说明:(1)惠州格利尔向惠州华科购买厂房的背景、原因以及厂房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坐落、实际及规划用途、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权利负担等;购买价款是否已实际支付,惠州格利尔是否已实际使用该厂房;该厂房是否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若尚未办理完毕,请说明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原因,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进展、预计完成时间,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未完成过户手续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2)发行人向徐州高新购买不动产的背景、原因以及发行人对该不动产的规划用途;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租金支付情况,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租,杨某与发行人之间就租赁合同的履行及该不动产的使用等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键词: 是否存在 关联交易 生产工艺